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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共中央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在职
研究生教育 |
| 简 况 |
|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培养
能够担当新世纪重任的中高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精神,中共中央党校自1995年起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在
职研究生教育,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自1996年起举办该班,专业为经济学(经济管理)专业,分别开设
了省直属、杭州和宁波三个教学班。 |
| 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教育
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
“从严办学,质量第一”的办学方针。 |
| 培养目标:使学员具有较高的
党性修养,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、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,能够担当新世纪重任。 |
| 招生对象:党政机关、企事业
单位、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、处、团级(或相当于县处团级)及以上干部,党校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及新闻、出
版、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和大学本科毕业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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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员学习利用业余时间,采取
自学与集体授课、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。学员学完规定课程,经考核合格,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,按中发
[2000]10号文件精神,颁发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毕业文凭。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者,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[1995
]8号文件和中央党校的有关规定办理。 |